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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承前启后的一年。全市农业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农业生产在多灾之年保持基本稳定。去年我市先后遭受雨雪冰冻、禽流感、罕见高温干旱和暴雨洪涝等灾害,给我市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预计粮食播种面积245.88万亩、总产95.23万吨,分别比去年减0.92%、1.71%,仍然完成了省下达的生产任务;除肉类总产量33.70万吨、增0.60%,其余各产业总产均呈现减少态势:蔬菜298.43万吨、减7.34%,水产20.3万吨、减3.5%,蚕茧1.47万吨、减5.23%,茶叶3.08万吨、减4.69%,水果80.95万吨、减1.1%。预计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399.76亿元、同比增4.0 %,十大主导产业产值334亿元,占总产值83.5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923元,同比增11.2%。

2、农业综合实力在项目推进中有效提升。继续坚持大项目带动战略,重点围绕“两区一基地”、设施农业改善、生态循环农业和科技兴农,共实施各类支农项目2208个,下拨市级资金2.14亿元。同时,落实举措、加强项目管理,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项目建设效果进一步显现。去年改造中低产田3.76万亩,提升标准农田地力6万亩;新建市级设施农业园区25个,新建标准大棚2万亩;储备救灾种子129.17万公斤、蚕种1万张,完成省定水稻主导品种推广面积71.16万亩;全市农机总动力347.9万千瓦、同比增1.5%,推广水稻机插20.29万亩、油菜机收6.11万亩,同比增9.67%、7.19%,批次粮食机械化烘干能力达3099.5吨,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率达70%;垦造耕地后续管护加强,实施垦造耕地后续管护项目63个、面积7551亩,巩固了土地开发整理成果。

3、生态安全农业在新的形势下加快推进。市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建设“美丽杭州”的决议。作为“美丽杭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及时出台了生态农业三年行动计划。一年来,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1个、示范区5个、示范企业4个,实施市级生态农业示范工程54个,面积2.85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27万亩,肥药双控103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102万亩,蔬菜高效双低新农药使用补贴面积8.5万亩;新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5个、面积8200亩;增殖放流力度加大,全市共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放流各类鱼苗、水生生物6600余万尾;开展苕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推进运河、上塘河水产生态养殖,建设主城区农业“无燃煤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03%,农膜回收利用率90.26%;实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重点项目60个,规模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7%,生产商品有机肥35万吨,消纳畜禽粪便110万吨,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17万头;全年抽检农产品3508个批次、合格率98.64%,其中生产基地2578批次、合格率99.42%;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完成抽检1137批次,220家经营单位纳入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新认定无公害基地342家、面积21.75万亩亩,认证无公害产品156个、绿色食品18个;动植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安全生产继续好转,确保农机、渔船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省、市指标范围之内。

4、农业发展在创新中亮点纷呈。面对资源减少、成本增加、灾害多发增多等困难,创新思路、积极应对,着力破解农业发展上的突出问题,亮点纷呈。去年开始实施的山区纯农增收工程,带动纯农户6609户、覆盖基地4.33万亩,亩节本增效达24.5%,为山区农民尤其是纯农实现“不离乡不离土,家门口奔小康”目标作了有益探索;蚕桑保险在淳安作了有益探索,理赔补偿春蚕2861张,减少了农户损失;全市实现“千斤粮万元钱”、“养鱼稳粮增收”等农作制度创新农田面积5.97万亩,同比增23.6%;扶持“规上”农业企业(一产年产值500万规模以上的农业生产企业)315家,生产基地面积96.12万亩,一产总产值累计达82.6亿元,占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的21.45%;建成省级“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38个、市级示范中心10个,实施丰收项目40个、农业产业发展重点专项50个;全市现有市级规范化农民合作社210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45个、带动农户2.85万户、服务面积9.85万亩,培训职业农民8989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乡镇建设,首批7个乡镇通过市级创建标准。

5、农业“两区”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中作用进一步加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积极探索杭州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路子,全市获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185个,已通过省级验收认定的园区48个(其中现代农业综合区3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4个、特色农业精品园31个),大力引进工商资本、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全市累计引进投资工商企业100余家,总投资超过10亿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步推进,新建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201个、面积10.07万亩(其中市级功能区14个、面积1.19万亩),功能区内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率达80%以上,功能区内良种统供率100%,全年抛荒基本消灭,季节性抛荒面积大幅度减少。

6、市场保供能力在基地建设中不断提升。“菜篮子”基地规模扩大,目前全市有肉禽蛋奶、水产和蔬菜“菜篮子”生产基地338个、面积10.18万亩;其中新建基地64个、面积2.77万亩;保障供给水平提升,全年生产基地供应主城区叶菜24.9万吨、竹笋2.4万吨、食用菌0.6万吨、水产品2.4万吨、猪肉7.71万吨、禽肉7016吨、禽蛋1.67万吨、牛奶2.97万吨,主城区蔬菜自给率达56.5%,其中叶菜自给率77.2%,同比增2%和2.7%,新增主城区“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点25个,销量达18.2万吨、同比增45.6%;应急生产能力增强,蔬菜淡季、灾期的供应能力明显增强,春淡和秋淡期间叶菜(毛菜、青菜)的日均上市量达到100吨以上,确保了市场供应和平抑了菜价。

7、农业法治在履行职能中进一步规范。重视农业立法工作,《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经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审批改革深化,在局政策法规处增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全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9项,梳理省级下放事项32项,简政放权削减50%以上法制宣传推进,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宣传,全市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20余次,服务农民2万人次,发放资料4万份;行政监管能力提升,继续开展“绿剑”打假系列执法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888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网点2610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884起,罚没款总额325万余元,查获假劣农资7吨,货值金额30万元;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评定信用优秀(A级)企业24家,信用良好(B级)企业11家。

8、队伍建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密组织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实施,注重学习提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真诚谈心交心,以整风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了内部制度,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30条”意见,出台并严格落实了作风建设19条意见和“六不六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提高了遵纪守规的自觉性。认真抓好以“文风会风治理”、“三公经费使用”和“提振干部精气神”等六项专项行动,减少了会议,压缩了发文,“三公”经费下降44.7%,党员干部精神振奋,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今年抗旱防涝中与农业生产主体一起,积极防灾减灾,组织生产自救,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赢得了好评。为民服务“666”活动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一些困扰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优质耕地减少、耕地质量总体下降与保障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矛盾;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与比较效益下降的矛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的矛盾;农业生产规模和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二、2014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作出了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3号),对加快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3个强市(“生态品质农业、高效设施农业、现代都市农业”强市),全面建设5个百万城市保供生产基地(百万亩稳产高产粮食(杂粮)生产功能区、百万亩城市保供蔬菜生产区、百万亩水产健康养殖区、百万头规模生态畜产品基地、百万亩名优特茶桑果基地)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提前2年实现翻番,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目标,2014年主要任务是:

——保障有效供给。粮食种植面积233万亩、总产93万吨以上;稳步提升“菜篮子”主要农产品自给率,主城区蔬菜自给率达到58%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到78%以上),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提高有效均衡上市能力。

——努力增产增收。总产值增2%,农民收入增11%。山区纯农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幅。

——确保农业安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在97%以上;不发生农业生态安全事件、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农机和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持在较低水平。

——推进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生产能力上要有新的举措;在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上要有新的探索;在农业节能减排、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上要有新的作为;在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上要有新的突破;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业效益上要取得新的成效。

——加快农业现代化。出台“五个百万”基地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实施;实施农业现代化水平评价制度,确保走在全省前列;主攻农业现代化的重点环节,大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以新型主体培育为突破口,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体系。

1、培育新型生产主体。一是做强“规上”农业企业。继续做强315家“规上”农业企业(一产产值500万以上),大力扶持“规下”农业企业,形成规模企业发展梯队。二是发展家庭农场。落实扶持政策,规范生产经营,全市新增家庭农场300家。三是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按照“管理民主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要求,规范对专业和股份合作社的管理,提升发展层次和会员的依存度,变目前的“松散型”为“紧密型”,鼓励合作社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四是培育特色大户。充分挖掘当地产业特色,做强做大地方名特优产品,加快“一地一品”建设步伐,在具有竞争优势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特色种养大户。

2、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一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3+X”基层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模式,突出抓好公益性技术服务,新建“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10个。二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35个以上,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三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创新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合作组织和农民利益的链接机制。

(二)以“两区一基地”为主平台,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围绕提质增效,力争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3-4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14个。一是提高建设水平。探索以工业化的理念、开发区的模式、项目化的方法引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确保各创建点建成型、出成效;二是发挥示范作用。对已建成的综合园区及示范区、精品园,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新型主体与现代设施结合、农作制度创新、新品种新技术应用、休闲农业发展“五个显著变化”要求,确保较长时间发挥示范功能;三是创新经营体制。园区每个主导产业重点扶大扶强1-2个领军主体,支持按照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确保园区内形成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管理服务到位的现代农业生产与管理体制。

2、粮食功能区建设。坚持建设管护和利用并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万亩(其中市级功能区1万亩)。一是确保建设质量。组织实施《杭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确保功能区达到农田设施完善、农田质量提升、生产技术先进、服务体系健全的建设标准。积极扩种旱杂粮,新增旱粮面积2万亩、产量0.6万吨,新建旱粮示范基地10个;二是开展旱粮生产功能区建设。努力挖掘旱粮生产潜力,发展粮经套种间作,增加旱粮面积,规划建设旱粮生产功能区1万亩;三是加强保护扶持。严格保护粮食用地,防止功能区“非粮化”,列入功能区的土地不得擅自改作非粮用地;四是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土地流转,培育发展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机械作业、育供秧(种)、植保、田间管理、烘干等社会化服务;五是开展高产创建。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力争晚稻平均亩产超过530公斤,建成一批亩产超过800公斤的示范方与亩产超过900公斤的攻关田,全市建立“超级稻”百亩高产方10个以上。

3、“菜篮子”基地建设。按照“以基地建设为依托,产品质量安全为前提,实现均衡上市为目标,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的思路,认真抓好“菜篮子”工作。新建基地面积2万亩,“菜篮子”产品年直供直销量达到20万吨以上,确保菜篮子产品品种更丰富、质量更安全、消费更放心。一是提升叶菜应急生产水平,淡季叶菜日均上市量达120吨,夏秋季节高山蔬菜日均上市量达到150吨;二是扩大高山蔬菜基地规模,巩固提升已有高山蔬菜基地1.5万亩,新建高山蔬菜基地0.3万亩,年产高山蔬菜3.6万吨以上,新建常年性蔬菜基地、食用菌产业基地、森林蔬菜基地各10个;三是确保畜产品和水产品有效供给,继续提升改造肉禽蛋奶基地建设, 全市猪肉自给率达65%;全市新建水产基地20个、面积7000亩,基地水产品供应量达3万吨。

(三)以农业生产条件建设为基础,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广冬季绿肥、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新增标准农田地力提升6万亩;继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实施市级示范项目67个、面积3.69万亩;加强垦造耕地后续管护,提升新增耕地质量;优化改造和新发展茶桑果园1万亩,高标准改造池塘0.7万亩。

2、优化设施装备结构。加强设施农业建设,重点抓好抗旱排涝设施服务组织设施建设和纯农户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大对新建喷滴灌、蓄水池等抗旱设施设备补贴力度,完善标准钢架大棚补贴标准,支持生产主体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因地制宜选择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生产基地,鼓励物联网关键技术、环境自动化监控技术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打造“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管理的精准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新建市级设施农业示范园15个。

3、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强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力度,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强化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新增各类先进适用农业机械1.2万台(套)以上,主要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73%;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水稻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维修中心不少于20个,水稻机插面积争取突破20.5万亩,油菜机收6.5万亩,机械化秸秆还田40万亩。

(四)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为前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保护农业生态资源。一是继续抓好生态循环示范。继续做好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生态循环种养结合模式示范为重点,持续抓好1250生态农业示范工程,新建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7个、示范项目15个;二是依据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畜禽养殖。认真制定畜牧业优化发展规划,按照生态循环农业要求,畜禽养殖要适应环境承载能力,积极推进种养区域平衡发展,实现畜牧养殖量与种植业消纳能力相匹配;三是加强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推广养殖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杭产商品有机肥,生产商品有机肥38万吨,消纳畜禽粪便120万吨,畜禽排泄物利用率达97%以上;四是推行清洁化生产。大力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和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及修复工作,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五是发展现代生态渔业。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全面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养鱼稳粮增收”等新型种养结合模式。六是继续建设农业“无燃煤区”。

2、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实施产地准出与追溯管理,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按照职能调整的部署,认真履行新的职能,进一步落实市与县(市、区),局处室与事业单位的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追溯管理。全年定量检测六大类农产品3500批次,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准入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可追溯制度,严格投入品日常管理制度;四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开发力度。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9.7万亩,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5个、绿色(有机)食品10个,复查换证率80%以上;四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新建质量安全标准乡镇15个,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60%以上。

3、加强农机渔船安全监管。进一步抓源头、强监管、重落实,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与事故防控能力。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继续完善“属地管理、主体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二是加强隐患治理以减少和遏止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不断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尽可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着力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三是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先进的安全理念,以提高各级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重点,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以品质农业创建为重点,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1、提升主导产业。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继续细化农业“三个圈层”布局,明确优势产业和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十大主导产业二是推进产业集聚。坚持因地制宜,加快形成优势产业功能区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三是加快接二连三。进一步拓展视野,将现代都市农业与二产、三产相联接,拉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2、推进科教兴农。一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依托在杭科研院所,发挥龙头企业积极性,搭建创新平台,推广创新成果;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和农业丰收计划,重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0项,提高科技贡献率;三是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开发和推广地理信息、遥感、自动化控制、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防控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四是大力发展现代种业。从机构、编制、运行机制上大力扶持种业公司,继续加大良种繁育基地和育苗中心建设力度;五是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强化农业培训体系建设和教学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素质。

3、强化依法护农。一是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不断加强农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农业行政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指导工作,依法行使各项农业行政监管权力,特别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等监管职能;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围绕农产品、投入品质量安全,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做好与商务部门衔接,科学设置机构,合理安排人员,确保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平稳过渡。

4、转变经营方式。一是继续创新农作制度。提倡“亩产论英雄”,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种养结合、粮经并举、间作套种、循环利用新模式50个农作制度创新示范点200个二是重视品牌打造和保护。在全市拥有23个浙江名牌农产品的基础上,继续创建一批品种优、品牌响、品质高的优质农产品,提升杭州农产品的档次和竞争力;三是培育新型流通业态。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新农都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为“龙头”,加强农业产加销各环节衔接,支持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提高流通效率。

(六)以提升全市纯农增收能力为目标,促进农业增效。

1、加快发展服务组织。扶持一批针对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瓶颈环节开展服务的示范组织,引导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社会责任强、带动效果好、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服务机制。同时,鼓励市场主办者、服务型农业企业成为带动山区纯农户增收的示范组织。

2、创新示范推广机制。在主导产业集聚区选择一批适度规模经营户(面积10—50亩、年产值10—20万元),建设“标准化高效集成技术示范点”,作为纯农培训、参观的技术展示平台,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增强纯农造血功能。

       3、转变项目扶持方式。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转变项目扶持方式,针对处于夹心层的纯农户农业主体,设立特定的扶持项目类型,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在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人才培养、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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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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