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报告(连载三)
- 发布日期:2019-01-21 10:30
三、技术模式
(一)技术要点
稻渔综合种养实施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技术有:配套水稻栽培技术、配套水产品养殖技术、配套种养茬口衔接技术、配套施肥技术、配套病虫草害防控技术、配套水质调控技术、配套田间工程技术、配套捕捞技术、配套质量控制技术等9个方面。
1.配套水稻种植技术:宜选择茎杆粗壮、抗倒伏、叶片直立、株型紧凑、生长期长、分蘖力强、耐深水、耐肥抗倒、抗病虫、耐淹、丰产性能好、适宜当地种植的水稻品种。水稻栽培应发挥边际效应,通过边际密植,最大限量保证单位面积水稻种植穴数。根据不同综合种养模式,采用“大垄双行,沟边密植”水稻插秧技术、“分箱式”水稻插秧技术、“双行靠、边行密”插秧技术、“合理密植、环沟加密”水稻栽培技术、“二控一防”水稻裁培技术、稻田免耕抛秧技术。
2.配套水产品养殖技术:应选择经济价值高、产业化发展前景好的品种,并且能适应稻田的浅水环境、较大温度变化、低溶氧、生长周期短、生长速度快、中下层栖息性、草食性或杂食性的水产品种。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做好放苗前准备、苗种选择、苗种消毒、苗种投放、饲喂管理、水质调控、病害防治、日常管理等工作。
3.配套种养茬口衔接技术:根据养殖品种生长特点,综合考虑有害生物、有益生物及其环境等多种因子,对稻—蟹共作,稻—虾连作、共作,稻—鳖共作、轮作,稻—鳅共作,稻—鱼共作等主要模式的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茬口衔接采用对应技术,合理安排翻耕、插秧、投苗、蓄水、收获等工作节点。
4.配套施肥技术:按“基肥为主,追肥为辅”的原则,一是测土配方一次性施肥,对土壤取样、测试化验,根据土壤的实际肥力和种植作物的需求,计算最佳的施肥比例及施肥量;二是基追结合分段施肥,将施肥分为基肥和追肥两个阶段,以基肥为主、以追肥为辅,追肥少量多次。
5.配套病虫草害防控技术:稻田中病虫草害有多种,如害虫有稻象甲、卷叶螟、二化螟、稻飞虱等;稻杂草有稗草、慈姑、眼子菜、水马齿、莎草科杂草等;其他如鸟、鼠、蛇害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养殖产品的产量和收益。宜通过生态防控,降低农药使用量,通过建立天敌群落、生物工作等生态方式防虫,合理使用防鸟网、诱虫灯、防虫网等设备防鸟、虫,通过标准化田间工程进行控草。
6.配套水质调控技术:稻田水质常见的有低溶解氧、硫化物超标、氨氮和亚硝酸盐超标以及蓝藻水华等问题。一般应急调控采用注水、栅栏、筛网、沉淀、气浮、过滤等物理方法调控和混凝、沉淀、氧化还原和络合等化学方法调控。但多通过水位调节、底质改良、水色调节和种植水草、调整放养密度等方式,确保水质“肥活嫩爽”。
7.配套田间工程技术:根据不同综合种养模式,要对传统稻田进行工程化改造,改造过程中,不能破坏稻田的耕作层,开沟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0%。通过合理优化田沟、鱼溜的大小、深度,利用宽窄行、边际加密的插秧技术,保证水稻产量不减,同时工程设计上,应充分考虑机械化操作的要求。
8.配套捕捞技术:由于养殖品种不同,且稻田水深较浅,环境也较池塘复杂,捕捞时在借鉴池塘捕捞方法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虑茬口衔接状况,应充分利用鱼沟、鱼溜,根据养殖生物习性,采用网拉、排水干田、地笼诱捕,配合光照、堆草、流水迫聚等辅助手段,提高水产品起捕率、成活率。
9.配套质量控制技术:通过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品牌化产品生产,落实相关要求。把握稻田环境、水稻种植、水产养殖、捕捞、加工、仓储、流通等关键环节,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为支撑,传感网络、可视化监控网络、RFID电子标签等手段,建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链全时空监控和质量安全动态追溯系统。
(二)主要模式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呈现出从单纯“稻鱼共生”向稻、鱼、虾、蟹、贝、龟鳖、蛙等共生和轮作的多种模式发展的趋势,已逐步形成稻—蟹、稻—虾、稻—龟鳖、稻—鱼、稻—贝、稻—蛙及综合类等7大类24种典型模式。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在各地区因地制宜,进一步本地化,区域特色明显。
1.稻—蟹共作模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浙江、上海、江苏、河北、湖北和云南等省份,已形成典型的“辽宁盘山模式”、“宁夏稻蟹共作模式”和“吉林稻田养蟹技术模式”等。
2.稻—虾连作、共作模式:由于操作简单、收益较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最受欢迎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并且已经成为小龙虾的主要养殖方式之一,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江苏、浙江、云南、四川、河北等省份,已形成典型的“湖北稻-小龙虾连作、共作模式”和“浙江绍兴稻-青虾连作模式”等。
3.稻—鳖共作、轮作模式:主要分布在浙江、湖北、福建以及江苏、天津等省份,已形成典型的“浙江德清稻-鳖共作、轮作模式”等。
4.稻—鳅共作模式:主要分布在河南、浙江、江苏、河北、湖北、重庆、天津、湖南、安徽等省份。目前只要有包括先鳅后稻、先稻后鳅、和双季稻泥鳅养殖模式,已形成典型的“浙江稻-鳅共作模式”等。
5.稻—鱼共作模式: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川等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形成典型的“浙江丽水丘陵山区稻鱼共作模式”、“江西万载平原地区稻鱼共作模式”、“云南元阳哈尼梯田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等。
(三)技术标准
为规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健康发展,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指导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联合相关省份水产技术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所,制定我国首个稻渔综合种养方面的行业标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其中“第1部分:通则”已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通则”部分规范了稻渔综合种养方面相关术语定义、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技术评价等方面内容,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的技术规范制度、技术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评价;“通则”要求:平原地区水稻产量不低于500kg/亩,丘陵山区水稻单产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沟坑占比不超过10%;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纯收入平均提高50%以上,化肥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农药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不使用抗菌类和杀虫类渔用药物。系列分标准“稻—鱼(平原型、山区型、梯田型)”、“稻—蟹(中华绒螯蟹)”、“稻—虾(克氏原螯虾、青虾)”、“稻—鳖”、“稻—鳅”等系列标准目前正按计划制定中,预计于2019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