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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98/2019-003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农〔2019〕51号 公开日期: 2019-11-27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杭州对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战略部署和《关于杭州市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49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杭州对黔东南州农业产业扶贫,现就《杭州对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14号)、《关于杭州市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49号)精神,通过杭州市农业企业赴黔东南州发展农业大项目,促进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发展,鼓励杭州市农业企业在“走出去”同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企业规模。

(二)必要性。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立足杭州所能、黔东南所需,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向民生倾斜,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向贫困人口倾斜,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以产业协作扶贫为关键,以帮助提升黔东南州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凝聚两地多方力量,开展产业、旅游、人才、文化、公共服务、经济协作等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帮扶合作,全力协助黔东南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携手共筑小康幸福路,努力实现两地合作共赢。

(三)可行性。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和多位分管领导5次带领市农业农村局、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相关处室人员,相关农业企业负责人赴黔东南走访、对接,研究具体对策,综合考虑我局的职能和优势,明确了“以大项目带大帮扶”的路径和方法。先后考察了天柱县、岑巩县、榕江县、雷山县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发展需求,重点考察了天柱县畜禽养殖、岑巩县种桑养蚕、雷山县茶产业的基础情况。通过多次考察,对提升方案的可行性、建设内容及项目选址有了全面综合的了解,相关企业就合作意向作了深度对接。杭黔两地也达成共识,认为农业产业合作是为助力杭州对口帮扶、助推杭州农企走出去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今后将以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相互合作、积极投资,建成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农业产业帮扶样板。黔东南州相关县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建立专人对接机制,将给予帮扶和招商引资上的最优政策、最好环境、最佳服务,为实现两地共赢共谋发展。

(四)需解决的问题。自2019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按照“以大项目带大帮扶”的路径和方法,在黔东南州实施种桑养蚕、畜禽全产业链、茶产业合作基地等示范性涉农大项目。一是畜禽全产业链基地。在黔东南州建成1个占地20亩以上,年屠宰能力1800万羽以上,包含屠宰车间、冷库房、污水处理站等内容的现代化畜禽屠宰园区;建设占地40亩左右,年出栏200万羽以上,包括养殖棚、无害化处理房、配套用房等内容的标准化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占地100亩左右,蛋鸡存栏量30万羽以上,包括养殖棚、饲料厂、分级车间、配套用房等内容的标准化蛋鸡养殖基地;二是蚕桑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优质强桑1号、农桑14号桑苗繁育中心100亩;建成1个面积390平方米左右,一期可催青蚕种达15000张以上的 现代化蚕种催青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小蚕共育服务中心,一期可共育1500张以上蚕种,包含小蚕专用桑园、储桑室、饲育室、蚕具消毒设施、自动化加温加湿通风换气等设施设备;打造1个3500平方米左右的蚕茧收烘服务中心,年烘干鲜茧能力2000吨以上,规范建立蚕茧收购秩序,提高烘茧水平。三是茶产业合作示范基地。根据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为当地提供2000亩左右的杭州地区优质茶苗,帮助提升对口帮扶地区茶产业发展水平。

二、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发展规划处从2019年6月开始起草《办法》,在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9年8月29日,在杭州农业信息网发布关于《杭州对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8月29日至9月6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规定的公示截止日期内,未收到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先后征求了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农业局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共5条,吸纳了其中5条意见、建议。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及依据。

(一)主要内容:办法》采用直管项目形式,鼓励杭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黔东南州注册(含合资)成立的企业在黔东南州开展种桑养蚕、畜禽全产业链、茶产业合作基地等示范性涉农大项目。包括现代化屠宰园区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建设、优质桑品种繁育中心建设、现代化蚕种催青中心建设、标准化小蚕共育中心建设、蚕茧收烘服务中心建设以及为黔东南州茶产业发展提供杭州优质茶叶种苗。

(二)依据:

1、关于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提出,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提出,帮扶双方要把东西部产业合作、优势互补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课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动落实。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激发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的积极性,支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引进一批能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化旅游企业等,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脱贫。

2、关于杭州市帮扶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提出,对原有结对关系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为:浙江省帮扶四川省,杭州市帮扶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宁波市帮扶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3、关于帮扶的主要任务。《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14号)提出,围绕黔东南州蔬菜、茶叶、精品水果、中药材、生态畜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以特色农产品种植、优质种子种苗培育为重点,积极引导杭州企业到黔东南州建立农业科研、生产和加工基地,深化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以“企业+农户+基地”模式建设一批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关于杭州市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49号)提出,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帮助对口帮扶地区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生产、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及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和壮大对口帮扶地区的农业特色产业。帮助对口帮扶地区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户等新型组织形式,推动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 陈建强

联系方式:0571-85259461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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