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项目的询价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1-07 11:37
杭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项目的询价公告
杭州市畜牧兽医局拟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过询价方式采购,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此次询价。
一、购置人名称:杭州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原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二、购置项目名称: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预算 金额(万) | 备注(附件等) |
1 |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 | 宠物饲料 | 50批次 | 9.97 | 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对饲料样品检验费、购置费、运输费、差旅费、资料费等实施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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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8日
2.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杭州畜牧兽医信息网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六、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 14:0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1101室
八、询价地点:杭州市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1102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宋 超 联系电话:86781405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一)“采购人”系指杭州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原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二)“询价响应方”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询价响应书;
(二)初次报价表(须提供报价明细清单);
(三)服务承诺表;
(四)服务类似的相关业绩证明。
(七)符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年检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密封装订,并在封皮上注明:询价响应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加询价的标项、响应方名称、详细地址。
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必须提供《报价表》及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
四、询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浙江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二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饲料产品抽样、检测技术人员及检测设备,并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如果询价响应方未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二)采购人接受询价响应文件时间
采购人于询价公告发放之日起至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接受询价响应标书。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询价响应方可以书面形式补充和修改,已向采购人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询价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询价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在询价响应文件中的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仅以非纸质文件形式的询价响应文件;
(四)询价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五)与询价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询价响应文件;
(六)询价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注册资金不符、询价响应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询价文件答疑
如对本次询价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2019年11月8日下午2点之前,送至杭州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稽查处(杭州市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1101房间),采购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询价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
八、评审办法
招标采购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谈判响应方提供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询价程序
(一)招标采购小组审核询价响应文件
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招标采购小组综合审议的基础上,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供应商。
评分标准如附件评分标准所示。
十、中标通知
(一)询价结束后,采购方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在杭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如无询价响应方质疑,由杭州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原杭州市畜牧兽医局)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
(一)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各询价响应方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采购方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询价响应方投标或将投标作废。
(二)中标后不能按要求履行服务保证的供应商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本次询价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询价,不允许入围的中标单位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各方友好商定。
附件:
序号及类别 | 分值及要求 | 评分细则及内容 |
1.分值构成 |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服务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30分 技术部分:50分 商务部分:20分 |
2.报价得分(30分) |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服务报价得分(30分) |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最低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和抽检服务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30%×100 |
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 | 项目实施人员方案(20分) | 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加3分,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加2分,最高得20分。 |
投标人拟投入检测的仪器设备的优劣性(15分) | 具有足够对应饲料抽检项目的大型检验设备及数量的优劣性。先进得11-15分,满足采购要求得6-10分,不满足得0-5分。 | |
采、抽样工具和车辆数量(15分) | 对是否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采、抽样工具和车辆数量进行横向对比。根据采、抽样工具和车辆数量及质量精良程度酌情给分。(15分)(须提供满足要求的采样车辆图片和有效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
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业绩(12分) | 提供近三年内(2017 年、2018 年、2019年)与本项目类似的检测服务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计3分,共计12分。 |
本地化服务能力(5分) | 承诺1小时以内送达检测实验室的得5分,承诺2小时以内送达检测实验室的得3分,承诺3小时以内送达检测实验室的得1分。其他得0分。 | |
投标文件编制(3分)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