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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我局的职能,通过“中国杭州”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站)、市农业局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开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便于参与监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和局属单位配合)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的要求,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事项、政府采购以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牵头,其他处室和局属单位配合)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借助中国杭州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站)、杭州市农业局官方网站、杭州农业微信公众号、杭州农业微博等渠道,公开我局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做好“最多跑一次”等办理事项的公开,进一步方面市民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和局属单位配合)

(四)做好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建设、农业“两区”建设、农业环境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业“机器换人”、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法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相关信息公开,为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责任单位:产业信息处、农作物处、资源生态处、农产品质量监管处、农业装备处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开的提供公开资料或查询渠道,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农业生产工作信息的需求。同时,做好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综合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把相关依申请事项录入信息公开综合管理系统,确保准确、完整、可靠。(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我局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我局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农业生产工作的,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安全生产等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各处室要密切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员,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二)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知识培训,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处室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处室和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等问题的检查问责力度。

杭州市农业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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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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