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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未核定船名号、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航行、作业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年11月20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俞定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农(渔业)罚决字〔2020〕第6号

违法行为类型:渔业船舶未核定船名号、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航行、作业和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俞定海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驾驶未核定船名号、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渔业船舶,在渔政码头对面钱塘江靠滨江一侧水域从事长钓作业,其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木质非机动船舶一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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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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