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联众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德胜路 诊所使用假兽药案
- 发布日期:2020-12-18 11:11
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杭州美联众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德胜路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8WU91XF(1/1)
法定代表人:袁小兵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杭农(畜牧)罚决字〔2020〕第11号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假兽药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使用假兽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农办政函〔2012〕24号)第二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使用假兽药,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