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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农办〔2020〕75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

2.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分工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全面推进“三化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2018—2022年)》(市委发〔2018〕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三农”工作数字化转型,提升农业农村领域数字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打造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农业农村数字化协调发展,扩大农业农村各领域数字技术应用,促进数字赋能乡村经济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行业监管服务和农民生产生活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二、建设目标

遵循“做优一脑架构、强化两端赋能、主攻三大职能、深化四级联动”的总布局,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到2022年,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农业农村信息资源要素加快集聚,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有序推进,培育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园区、数字工厂30个,农产品电商年销售额达180亿元;乡村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应用加速推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基本实现;信息进村入户持续深化,村级公共服务窗口功能大幅提升,为村民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数字化服务,“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实现核心业务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2.0办件线上受理率达90%以上;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掌上执法检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1.构建乡村资源数据目录体系。制定并完善乡村要素资源数据目录,通过标准化的要素分类、数据标准化,将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应用的乡村要素资源进行规范、整合,构建形成全市乡村要素资源目录体系。同时对各级涉农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杭州市数字乡村数据中心,可与省级数字乡村云平台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对接与数据开放共享。加快解决农业系统内数据共享瓶颈,充分利用浙江省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系统二期建设做好条线上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打造基于主动防御的数据、网络安全体系架构。

2.提升乡村管理数字化水平。实施“4210工程”,全力提升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和管理数字化水平。到2022年,初步建成农业数据资源“一中心”、农业资源要素“一张图”、农业物联感知“一张网”、数字监管服务“一系统”为核心的数据集成应用“一朵云”,搭建数据展示(乘客端)和应用服务(驾驶端)两个平台,建成并持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农业土壤资源管理、宠物犬防疫管理、城乡统筹管理、农业项目全流程管理、菜篮子智能监管服务、农业主体信用管理、农民建房审批管理等十大应用场景,加快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农业数字化转型新亮点。

3.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数字化。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数字示范园区、示范镇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数字乡村发展。持续推进数字示范园区、数字工厂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到2022年,建成数字农业示范园区、数字工厂30个,电子商务专业村120个,实现农产品网络年销售额180亿元。在做好国家级、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试点开展数字示范村镇建设,通过数字镇村整建制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发展、产品流通、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核心业务应用全面推广,稳步提升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

4.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提升益农信息社服务窗口功能,在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益农信息社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广覆盖、多功能、便捷化的信息服务体系,为村民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数字化服务;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到2022年,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结果电子证照化,优化电子证照签发对接方式。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并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引导办事群众进行主动评价,提高评价率和好评率;持续做好“差评”工单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问题,切实提高我局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5.健全“互联网+监管”新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突出重点监管领域,积极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及时组织认领并编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应领尽领,分类归集完善监管对象库和监管标签。深化运用平台开展举报投诉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协同监管。探索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和投入品领域例行抽检、风险监测和监督监测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的应用,加大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执法检查比重。实现简易程序掌上办,推进从行政检查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双随机抽查事项100%全覆盖,在双随机抽查任务中信用任务数占比和企业信用高中风险抽查比例不低于50%,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率达到5%以上,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6.深化“互联网+协同办公”应用。

加强“浙政钉”激活应用。按照省市有关“浙政钉”应用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局系统所有人员的软件安装、激活和使用工作,通过推进单位非涉 密信息电子化,应用情况通报常态化等措施,着力提升“浙政钉”应用使用频度和强度。依托“浙政钉”实现全局系统工作“强协同、提效能、促公开”。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动机关内部部门间非涉 密事项纳入“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对标对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做到应纳尽纳,动态管理,推动相关事项网上查,网上办。积极推动档案电子化,推进局网上办公系统与市政府政务平台对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数字化转型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八个专项小组,根据分工方案,围绕考核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存在的主要障碍和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和重点项目的实施,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效。

2.强化工作落实。要聚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推动工作对接落地见效。围绕体制机制、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协同办公、数据集成、应用支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各专项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有关业务处室、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每个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按月细化牵头任务,每月定期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并在工作督察考核系统中及时录入。

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媒介,宣传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总结推广阶段性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农业农村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带动乡村产业升级、管理增效的新成果,努力营造数字化转型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的良好局面,提高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知晓度、成果覆盖度、群众,满意度。



附件2: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分工

总负责:赵国钦

牵头领导:邱关海

设8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体制机制小组

负责人:徐小义

责任人:周雪梅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小组

负责人:徐小义

责任人:岑益郎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

三、互联网+监管小组

负责人:陈晓明

责任人:程胜平

牵头处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及相关业务处室

四、互联网+协同办公小组

负责人:徐小义

责任人:周雪梅

牵头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

五、数字化转型项目小组

负责人:邱关海

责任人:夏玉柱

牵头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

六、应用支撑小组

负责人:邱关海

责任人:夏玉柱

牵头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配合处室: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

七、公共数据集成小组

负责人:邱关海

责任人:梁大刚

牵头处室: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

配合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八、基础设施集成小组

负责人:邱关海

责任人:梁大刚

牵头处室: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

配合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


编辑: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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