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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疫情期间,为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杭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想方设法,积极应对,灵活有效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战疫”打响至3月中旬,全市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共出动1852人次,赴各类农业生产主体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986次,抽样检测上市前农场品2.4万多批次,发放农产品合格证40多万张,有力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快速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应对。疫情初期,针对一些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观望、等待的现象,市农业农村局把疫情当命令、当责任,立足“三个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省市刚发布疫情通报,就第一时间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组,专门负责疫情期间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同时还成立了“菜篮子”基地服务、屠宰防疫监管、养殖企业服务等专项组,全面加强疫情期间主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省市疫情防控办法刚一出台,就第一时间制定措施,迅速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力量、职责、措施等着重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敏感,强化岗位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保供一起抓、两手硬。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刚一下发,就立即给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和规模生产主体进行发放。根据市场供应,第一时间确定直供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名单,结合平时所掌握的质量安全情况,紧急确定了首批50家直供杭州市场的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保证了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抓住重点环节,灵活办法措施。针对各级疫情防控任务重、常规监管工作难以开展的现状,突出重点环节,调整抽检计划,改进检测办法,督查和服务并重,灵活开展监管。(一)重点督查。挑选知名生产主体、大型生产基地,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领导带队,自驾前往开展督查,鼓励各生产主体保供市场的同时,落实第一责任,自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疫情期间市县两级监管工作导向。(二)强化快检。重点围绕当前供应市场的大宗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草莓等鲜活农产品,突出高毒农药、禁限用农药等主要参数,做到快速抽样、快速检测、快出报告。市级组织市农科院、绿城检测机构采取到基地抽检、快递上门等方式,开展风险监测,定量抽样直供基地农产品120余批次。县级所有乡镇快速检测室全部照常开放,所有规模主体快速检测设备全部开启,所有农产品上市前必须经过快检,快检数量由疫情刚开始时每天不足100批次快速上升到每天400批次左右,高峰时达到600批次。(三)上门服务。针对各生产主体人手少,检测力量不一的情况,市县两级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市局成立基地志愿服务队,出动人员近100人次,连续7天到萧山阳田科技农业园、余杭满山红蔬菜生产基地,帮助收割农产品60多亩近7000公斤,并提供农产品种子,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把关质量。各区县(市)利用在镇村卡点时机,对辖区内生产主体开展上门服务,余杭区为生产主体赠送检测试剂500份,免费发放检测试纸1600张,桐庐县、富阳区对没有检测能力的主体实行“点对点”上门检测,淳安县水产站对全县20家网箱养殖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四)加大合格证使用。把合格证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标志。倡导生产主体“自我检查、自我管控、自我承诺、自我开具合格证”,要求各生产主体特别是配送平台随车携带农产品合格证上市,增强消费者信心。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农产品合格证使用率相较去年同期有提升。

三是坚持打组合拳,实行联管联动。充分发挥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组的组织协调作用,会同市场监管局,质监、种植、畜牧、渔业、执法、植保等部门,打好质量安全监管组合拳。积极跟进疫情防控形势和生产主体生产现状,摸排主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先后分两批确定150家主要生产基地作为全市直供市场点。向全市养殖大户发出《给全市水产养殖业主的倡议书》,给所有水产养殖大户发送质量安全警示信息,积极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组织精干小分队,几乎每天都到全市18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个家禽屠宰点、杭州外来动物报验中心,检查动物宰杀和检验检疫情况,严防输入性动物疫病风险,并会同林业、市场监管部门巡查农贸市场,杜绝非法屠宰销售行为。市级植保部门紧急行动,要求全市所有农资部门、生产大户实行农药购买实名制,并开设服务平台,通过电话、微信开展技术服务180余次,解答生产主体技术问题170余个,服务农资企业和基地91家,办理调运检疫117批次。

四是借助科技力量,强化智慧监管。充分运用杭州科技技术力量,发挥市、县、镇、村四级监管网络比较完整的优势,采取平台监管、手机巡查APP、微信指导、网络问答等办法,减化监管程序,减少人员流动,实行智慧监管。(一)实时统计检测数量。通过四级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每日实时统计各地和生产主体的检测数量,每日通过追溯微信群向各地通报上日的检测情况,使各地相互比较促进。(二)及时掌握监管情况。镇、村每日巡检信息通过手机端“农安监管APP”上传到县、市,市级通过农产品监管平台,跟踪了解各规模生产主体生产复工、投入品使用、产品自检等情况。在杭州“城市大脑”平台中每天发布上市主要农产品监测指数。(三)开辟宣传和服务专栏。积极向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推荐34个杭产精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满足市场需求。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杭州主要农产品上市情况,回应百姓关切。在市“三农”微信公众号上介绍各地监管做法和成效,提高全市监管能力。在监管平台上开辟“疫情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指南操作手册”、“蔬菜生产技术服务”、“安全生产管理”、“今日天气与病虫害防治”四个栏目,让生产主体足不户就能掌握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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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质量和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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