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3-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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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杭州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2020年杭州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提高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菜篮子”供给和“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2020年杭州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全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任务共500批次。具体如下:
1. 种子70批次;
2. 肥料100批次(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40批次),农药170批次(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100批次);
3. 兽药(含渔用)80批次(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60批次);
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渔用)80批次(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75批次)。
二、工作安排
(一)抽检时间。各抽检单位在规定时间(详见附件)内实施抽样工作,并及时将所抽投入品样本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抽检范围和品种。抽检对象为全市从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个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检有代表性、销量较大、群众反映强烈、新进入当地销售以及前两年抽检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同时,要加大对近年来连续出现不合格抽样产品及没有实施过抽样的生产、经营单位(户)的抽检力度,在规定期限内已抽样的产品,不再重复抽取,注重被抽样单位的覆盖率。
强化对疑似添加违禁药物、隐性成份、有害微量元素等农业投入品的抽检工作。针对疑似添加违禁药物、隐性成份、有害微量元素等农业投入品,抽检单位在送检过程中要加强和检测机构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增加对隐性成分、违禁药物、有害微量元素等可疑项目的检测,以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隐性成分、违禁药物等可疑检测项目送检数量已在附表中明确)。
(三)抽检工作要求。
1.抽检人员在抽样现场应对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未取得相关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擅自生产、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要及时依法查处,不再实施抽样送检。
2.抽样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抽样时,应仔细核对产品批号等有关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农业投入品抽样单》等有关表单,被抽产品(如农药、肥料、饲料)执行企业标准的还应及时索取产品企业标准;肥料产品抽样,要详细填写肥料产品中各成分标明量,有机-无机复混肥必须填写是否含氯,含氯的复混肥须注明氯离子标明量(高氯、中氯、低氯)。封样时应当有防拆措施,要确保封条不可二次使用,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必要时,抽取的样品应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被抽检单位(个人),一份留存抽检单位,一份送检测机构检验;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在填好《农业投入品抽样单》的同时,要做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证据固定及相关证据收集工作,为查处不合格产品有关责任主体奠定基础。
3.抽检样品尽量做到“同时兼顾”。要加强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杜绝不合格农业投入品出厂和流入市场;也要进一步加强对投入品经营单位(户)的监管,在做好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同时,督促经营单位(户)从正规渠道、正规生产企业进货,选择质量好的产品销售,防止假劣投入品从非法渠道进入经营环节;还要重视兼顾对种养主体[“菜篮子”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为主]的监管,督促种养主体使用质量合格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假劣农业投入品进入种养环节。
三、结果处理
送检单位要加强和检测机构的联系,催促检测机构尽快出具送检样品的检测报告。针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依法做好查处工作,坚决避免“检打脱节、检而不打”现象的发生。针对在使用环节发现的抽检农业投入品不合格同时又缺乏直接处罚法律依据的情况,应以此为案件线索,深入销售、生产环节进行源头查处,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指导等有效手段,督促农业投入品使用单位积极整改,杜绝购入、使用假劣农业投入品行为的再次发生。
各区、县(市)要及时做好监督抽检总结工作,总结材料包含监督抽检完成情况,抽检产品检测结果及立案查处情况,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等,总结和相关报表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邱亮,电话:86781405,13575703604
附:1.杭州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表
2.杭州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表
3.杭州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表
附1:
杭州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表
承担单位 | 抽检总数 | 种子 | 肥料 | 农药 | 兽药(含渔用) |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渔用) | 送检完成时间 | ||||
数量 | 数量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数 量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数量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数量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
全市合计 | 500 | 70 | 100 | 40 | 170 | 100 | 80 | 60 | 80 | 75 |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 75 | 6 | 14 | 5 | 20 | 15 | 20 | 16 | 15 | 10 | 5月底前完成50% 9月底前全部完成 |
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 65 | 10 | 16 | 6 | 20 | 15 | 9 | 8 | 10 | 10 | 7月底前完成50%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 80 | 12 | 18 | 6 | 28 | 15 | 12 | 10 | 10 | 10 | 5月底前完成50% 9月底前完成50% |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 58 | 10 | 10 | 5 | 10 | 5 | 16 | 10 | 12 | 12 | 6月底前完成50%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 80 | 10 | 20 | 8 | 30 | 16 | 10 | 6 | 10 | 10 | 6月底前完成50%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 70 | 12 | 10 | 5 | 31 | 16 | 6 | 4 | 11 | 11 | 7月底前完成50%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 60 | 10 | 10 | 5 | 25 | 14 | 5 | 4 | 10 | 10 | 5月底前完成50%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 12 | 2 | 6 | 4 | 2 | 2 | 2 | 2 | 6月底前完成50% 10月底前全部完成 |
说明:市本级: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种子服务总站、市植保土肥服务总站结合本单位财政预算情况,主要安排在无抽检计划的城区抽检。
附2:
杭州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抽检总数 | 种子 | 肥料 | 农药 | 兽药(含渔用) |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渔用) | ||||
数量 | 数量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总数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总数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总数 | 其中:检隐性成分等可疑项目 | ||
市下达抽检计划任务数量 | ||||||||||
实际完成市计划数量 | ||||||||||
不合格数量 | ||||||||||
合格率% | ||||||||||
立案查处数量 | ||||||||||
结案数量 | ||||||||||
涉案货值(元) | ||||||||||
违法所得(元) | ||||||||||
罚没款(元) |
注:11月20日前报
附3:
2020年杭州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 | 类别 | 不合格投入品原因 | 标称生产单位 | 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 查处责任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