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5-2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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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三农” 和林业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参与推动发展新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农村社会事业工作。
(三)拟订并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实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新区粮食储备,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新区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 订单粮食” 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保障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落实区级储备任务,负责区级储备粮食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八)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畜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林地、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化、林业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新区林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林地、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林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工作,组织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等工作,监督管理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自然遗产等的管理。
(十四)负责指导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纠纷调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新区水资源保护、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新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级重要河湖、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级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业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除外)。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河道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八)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林)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林)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林)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九)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和对外合作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二十) 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督促对口支援和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对口支援和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二十一)承担“ 飞地” 区块协调对接工作。
(二十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杭州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49,450.11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761.44万元,增长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补助费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50.11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49,450.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761.44万元,增长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补助费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类)23,058.0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0.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4.4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6,227.13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80.52 万元,项目支出49,069.59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9,450.11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761.44万元,增长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补助费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92.0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058.06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9,450.11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761.44万元,增长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补助费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按支出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类)23,058.0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0.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4.42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6,227.13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26,392.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03.38 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对农林牧渔业的补助。
其中: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预算为90.50 万元,主要用于规模种粮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05.04 万元,下降95.23%,主要原因是减少的资金调整在农林水支出内。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预算为74.42 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有机肥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16万元,下降22.94%,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19年度有机肥补贴剩余部分。
农林水等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资金(项)预算为6,000.00 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33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对口帮扶力度增加。
农林水等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预算为297.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0.71万元,增长43.97%,主要原因是增加林业发展“十四五”时期的规划编制、绿化造林等项目。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预算为1,455.0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34.50万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补助项目资金转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内。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预算为15.69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方面的支出。新增事项。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预算为84.41万元,主要用于油价补助、标准化渔船改造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76万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对2019年度项目的结算。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预算为208.00 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预算为232.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确权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土地确权相关工作尾款支付。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扶持补贴(项)预算为6,816.00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机化促进项目、科技兴农、粮食生产扶持、粮食收储、粮食功能区、有机肥、病虫害、农机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816.00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各项目从不同的项目整合至此项目。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预算为2,749.29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渔业管理、现代农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65.43 万元,增长153.6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方面支出增加。
农林水等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40.52万元,主要用于农发中心工作经费、公车改革及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51.21万元,下降98.96%,主要原因是此项目调整至其他不同的项目。
农林水等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预算为3,246.75 万元,主要用于珍贵彩色林、农业救灾、耕地地力保护、乡村产业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52.13万元,增长1568.22%,主要原因是乡村产业补助、耕地地力保护、珍贵彩色林等项目均为新增项目。
农林水等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34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堤河道监管中心其他人员费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调整至此项目。
农林水等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预算为3,54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堤河道运维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4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调整至此项目。
农林水等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预算为1,202.4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管理、水利水旱灾害防御、防潮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23,058.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58.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农村生活污水补助、美丽乡村补助、智慧农业项目补助经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预算为23,058.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美丽乡村、智慧农业项目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58.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农村生活污水补助、美丽乡村补助、智慧农业项目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380.52 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20 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 万元,主要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340万元,主要包括江堤河道监管中心其他人员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5.70 万元,比上年下降65.45%,主要原因是公车移交至公车管理部门。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85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85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移交至公车管理部门,公务用车运维费预算支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0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1.总体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26,392.05 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1)落实粮食收购和储备环节的各项扶持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钱塘新区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做好新区地区储备粮收购、储备、轮换、管理等工作,保障地方政府应急保障供应能力。保障新区农户面对重大自然灾害时的种子供应,避免抛荒。根据储备规模、协议等内容,本年度安排该项目金额2,716.00万元。
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名称 | 杭州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粮食收购储备专项资金 | |
项目资金 | 2716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保证区级粮食储备规模 | 20500吨 | 根据市政府下达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测算,保障地方政府口粮自给能力。 |
保证区级救灾种子储备规模 | 8万公斤 | 根据新区粮食种植规模测算,通过救灾种子储备,确保应急状况下种子供应能力。 |
救灾种子储备惠及户数 | ≥30户 | 根据新区规模种植大户总数和涉及品种需求量测算。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提升新区农户种粮积极性 | 有效提升 | 通过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订单奖励发放,充分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
(2)为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开展围垦区域30条长158km河道长效保洁管理;31座内河节制闸的日常维护;一线标准海塘55.1km日常管护;四格闸、850闸、下沙闸配水排灌运行维护等。依据《2018年水利工程维护定额》和省水利厅《堤塘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根据往年拨付情况进行测算,本年度安排该项目金额3,540.00万元。
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单位名称 | 杭州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2020年江堤河道运维费 | |
项目资金 | 3540 |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设定说明 |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 ||
水利设施管护质量 | 优 | 通过对养护单位的月度、季度、年度综合评价指标来提升管护质量 |
水利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 全年 | 管理单位全年不间断养护管理 |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 ||
堤塘河道面貌改善 | 明显改善 | 通过月度考核,不定期监督检查,保护环境整洁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为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3.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727.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3.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