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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根据部、省相关要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单位开展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GMP实施情况、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展开,实地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废气废水处理和排放室、质检室、动物实验室、菌(毒、虫)种库、等场所,查阅了批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生物安全管理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等台账,检查了企业对兽药GMP等相关规范的实施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管控和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兽药GMP、产品规程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此外,执法人员还对科研单位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不得生产、销售所谓“自家苗、中试苗、进口苗”。

 近年来,市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多起非法生产、使用兽用生物制品案件,涉案金额30余万余元,相关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有力打击了兽用生物制品相关违法行为。通过此次行动,强化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了生物安全防控意识,规范了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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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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