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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松牧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假兽药案


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0-9-23

行政相对人名称:杭州松牧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8WJBN2U

法定代表人:王智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杭农(畜牧)罚决字〔2020〕第5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假兽药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使用假兽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农办政函〔201224号)第二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使用假兽药,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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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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