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奎渔业船舶未核定船名号、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航行、作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 发布日期:2021-01-25 14:52
行政相对人名称:杨元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农(渔业)罚决字〔2020〕第13号
违法行为类型:渔业船舶未核定船名号、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航行、作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1-21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于2020年10月22日20时25分,在钱塘江**附近水域,擅自驾驶未核定船名号、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木质非机动船一艘,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木质非机动船舶一艘。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