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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护航春耕安全生产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也是假劣农资案件的多发期,为确保农民朋友春耕生产用上放心的农资产品。4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队、分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活动。巡查发现桐庐好利农农资有限公司分水塘源根良供应店涉嫌存在无证经营农药违法行为。

经查,桐庐好利农农资有限公司分水塘源根良供应店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26日,后由于种种原因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仍继续从事农药经营行为,在当事人经营门店发现“敌草快”农药40余瓶,属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农药的行为。该店负责人在询问笔录中供述:“我以前是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后来因家庭变故,没有续办农药经营许可证。这些农药大多是原先未卖完剩余的,还有少量农药是后来进来顺带卖卖的。”对此,执法人员责令该店负责人停止无证经营农药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罚款2000元的决定。

无证经营农药,极易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如不按照农业部核准的标签给农民推荐用药,扩大防治对象,增加防治剂量,造成农作物损失,人、畜中毒等危害。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桐庐县对待假劣农资案件一直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在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农相关违法线索,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符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衔接条件的,将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县农业农村局后续将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扩大联合执法检查范围,增强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全县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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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各地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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