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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临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金土根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已交由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来来,杭州市把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全面完成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1922个行政村总收入达57.2亿元,总经营性收入达34.6亿元,所有行政村总收入超过3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要素支撑。一是加强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消薄增收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根据省定巩固提升任务,结合杭州实际,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落实工作举措。二是深化区县市协作。全市落实协作资金4.18亿元,完成产业转移协同资金24.55亿元,重点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推进联乡结村。结合“三联三送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等活动,筹集市县两级“联乡结村”帮扶资金约1.7亿元,有效促进了西部地区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加大财政投入。2020年市本级财政“农林水支出”安排20.34亿元,比上年增加1300万元,优先投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助力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满足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需求。五是完善考核激励。将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纳入城乡统筹和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各地也将乡、村干部工作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调动了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

2、转变经营方式,增强“造血”能力。一是推进公司化经营。推行经营村庄理念,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公司化运行,全市培育“强村公司”148家,村集体实现利润10.3亿元。临安区首创实施“村落景区市场化运营”,7个村落景区与12家运营商签约,总投资达1.67亿元,2020年实现收益750万元以上,经营乡村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推进飞地抱团发展。全市村集体共实施“飞地”抱团项目59个,总计抱团村数1373个,总投资11亿元,34个项目已获得回报,投资回报总额9965万元,平均投资回报率约5%。富阳区抱团159个村集体,每村出资100万元与开发区集团联合建设“消薄大厦”,年租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10%。建德市依托市乡村振兴公司、移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三农农业发展公司“三大”消薄增收平台,177个村抱团发展年分红达到1005万元。三是推进留用地开发。积极盘活村级留用地指标,助推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余杭区通过房产置换、项目建设等开发方式,落实并产生效益的留用地额度2828亩,村(社区)持有房产面积76万方,实现年收益2.1亿元。四是创新投入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村级资产资源开发和经营,桐庐县设立全省首个美丽乡村发展基金,目前基金规模达12亿元,已实施项目25个,总投资达4.5亿元,盘活农村闲置资源1000余亩。五是实施结对帮扶。通过结对帮扶和金融支持,缓解相对薄弱村发展资金问题。萧山区投入村银共建资金达1.96亿元,实行贷款优先和利率优惠,帮助村集体盘活闲置资产。淳安县将市级联乡结村帮扶资金9195.2万元股权量化,投资千岛湖智谷项目,实现年投资收益率10%。

3、深化农村改革,盘活资产资源。一是系统集成推进农村改革。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强化土地确权成果运用,促进农村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研究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政策,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推动“空心村二次创业”。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共1898宗,总成交额17.5亿元,总溢价高达2.5亿元。其中,闲置农房使用权交易95宗,总成交额6608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220宗,总成交额1.2亿元。二是全面深化全域土地整治。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难题,因地制宜创新全域整治模式,释放农村国土空间优化整合红利,全市累计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30个,覆盖93个乡镇、644个行政村,竣工后预计可垦造耕地6.8万亩、旱改水3.5万亩,建设用地复垦1.5万亩、农村低效用地盘活6000亩,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4、全面清产核资,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8年、2019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村集体资产底数,全市经合社资产核实数1838.96亿元。二是抓好村级财务检查。落实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制度和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监督机制。全市累计审计1844个村。三是开展村级报账员治理“回头看”。组织对去年村级报账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督促落实村级“三资”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村务卡”等举措,不断完善村社“三小”管理监督体系,有效规范村级报账员权力运行。

5、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动能。一是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全市坚持“头雁”标准,经过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的经合社班子在队伍结构、综合素质和整体功能上有明显提升。组织全市新任村(社区)书记及基层农经骨干,开展政策法规、党风廉政、业务工作等方面教育培训。二是着力培育农村经营人才。成功举办第二届杭州市农创客大赛,聚焦青年创客和农二代回乡返乡创业,推进“两进两回”工程落地落实,持续开展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和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累计达到160名和40个。三是加强工作激励。9名农经骨干获省委省政府消薄三年行动先进个人表彰,34名农经骨干获得杭州市政府消薄三年行动行政奖励,进一步鼓舞了农经队伍干劲。

二、下一步打算

对照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杭州市明确了“5030”的发展目标,即到2022年底,力争所有行政村年总收入达到5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到2025年底,90%以上的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50%以上的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2021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全市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是,75%以上的行政村年总收入达到5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围绕目标,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抓好村书记大轮训,全面推行“导师帮带制”,切实提升村书记抓集体经济能力。实施强村帮弱村,全面推广“大下姜”模式,以“一对一”或“一对多”模式组建党建联盟,推动资源融合、规划融合、发展融合。深化“两支工作队”,启动新一轮乡村振兴工作队、科技人才服务队选派工作,择优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乡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强化临时党支部作用,推动各地在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等重点项目中广泛建立临时党支部,进一步在乡村振兴一线凝聚党员合力。

2、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制定《杭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考核评分细则,召开全市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现场推进会,将工作目标细化落实到各区、县(市)。研究落实村级集体抱团投资、村企协作等经营性收入分期到账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消薄工作进度季度通报制度,确保集体经济收入进度与时间同步。

3、进一步创新经营方式。整合乡村资源优势,培育一批乡村经营公司,采取村集体自主经营等方式,盘活村级资产资源。推广“飞地”抱团经验,通过村集体自筹、协作帮扶、财政扶持等办法,发展跨村、乡、县“飞地”抱团项目,明晰村集体产权或股份,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深入实施乡村产业“16666”工程,积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优质产业发展项目,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4、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在明晰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等集体资产,发展乡村旅游、农业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新型经济业态,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立农村产权评估和价格发现机制,推进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资产入市交易,释放农村资源资产活力。

5、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鼓励各区、县(市)认真落实省、市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留用地政策,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涉及集体经济“飞地”项目的,鼓励“飞出”和“飞入”地政府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给予合作支持。继续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加大协作帮扶资金扶持力度,协作帮扶资金应重点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科技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加速人才资源要素流向农村,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6、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健全“一肩挑”后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权责清晰、分工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议事决策和权力监督协同高效运行。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级财务审计、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和租赁等合同管理。建立村级债务预警机制,控制村级债务警戒线,严禁村级经济组织非法集资。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资产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为精准施策、综合施策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编辑:
信息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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