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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481号提案的复函

徐国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创新乡村人才机制,激发乡村人才活力的建议》(481号)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乡村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认为您的建议政治站位高,符合当前乡村人才振兴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您的建议内容契合实际,符合我市乡村人才发展现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您的建议,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与社保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多元的乡村人才培育机制”的建议。提案提出建议适当增加乡村人才培育经费投入,结合新元素、新业态、新职业发展需求,促进乡村人才各项技能综合提升。我们已充分吸纳,并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体系,着力培养打造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强人才支撑。一是拓宽渠道育人才。推进农民教育培训“1256”工程,加大农村新型业态、高素质农民、致富带头人、社会服务人才等培养,共培训农村实用人才8968人、高素质农民2885人。其中,市本级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856人、农业农村兴业带头人510人,壮大了乡村人才队伍。二是量体裁衣育人才。针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销售问题,专题组织城市大脑、抖音直播、电商营销、植保飞防等专业化培训,培育农创客和新农人203人,杭州首批88名植保飞防人员持证上岗。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和村两委班子调整,专题组织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综合培训,培育乡村振兴领头雁143人,提升了乡村人才培育的针对性。三是创新机制育人才。建立完善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认定制度,新认定“乡村产业技能大师”50名、“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县两级共建现代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典型案例,增强了乡村人才的职业荣誉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聚焦乡村特色民宿、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森林康养、运动休闲等新产业新业态,抓好市乡村振兴人才培育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完善培训体系。坚持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发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培训,市县两级农广校、农民学校,以及乡镇成校、职业技校、行业协会等的主体培训作用,继续加强对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的培育,对乡土专家的培养,发挥土专家在农民素质培训中的作用。同时,加强院校合作、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吸收和发挥全社会农民培训资源的优势和作用,促进培训教育提质增效。二是创新培训模式。鼓励市县各级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如今年起市级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药材)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培育项目,通过与高校和中药材团队,全市3年跟踪培养30个中药材经营主体。余杭区、萧山区开展“师傅带徒弟”培训模式,以“乡土专家”作为师傅将技能传授“学徒”方式进行培训。富阳区创新“菜单式”接地气模式、“乡镇主打+基地”模式等。各地还都创建了钉钉课堂,开展网络直播等。三是丰富培训内容。围绕乡村振兴和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开展现代农业技能培训、美丽乡村建设培训、乡村治理培训、新兴产业发展培训,以及科学、文化、健康等全领域的培训。同时突出品牌打造和重点,比如针对农产品卖难的抖音视频直播培训、农创客创业培训等等。四是扩展培训手段。搭建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农业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致富带富技能大赛等,以大赛带动培训,拓展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加强农民学历教育,完善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工作,加强农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加强数字农民培训建设。依托现有农村实用人才“一网两库”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大数据库,对全市包括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农业科技人才等在内的乡村人才进行动态管理和培训管理。五是注重乡村人才培育。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乡村人才就业创业技能。出台《“杭州工匠”行动计划(2016-2020)》(杭人社发〔2016〕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城工匠”培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19〕167号)、《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杭人社发〔2020〕43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2020年,我局举办了4期乡村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班,通过培训促进乡村创业带头人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发挥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民开展合作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同时,积极推进项目制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二、关于“创新科学的乡村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议。提案提出的健全完善符合乡村人才发展要求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非常符合杭州乡村人才发展实际需求,在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拓展职称评审范围,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业系列职称的评审范围,实现评审并轨,证书统一。注重实绩,建立分类评价机制,科学确定评审条件和量化标准,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突出“论文写在大地上”导向,坚持激励基层一线和农业主体,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谋划农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钻研农业领域技术创新、致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广。畅通多元申报途径,在科技奖励、发明专利、技术荣誉、表彰奖励等方面设立破格的绿色通道,取得标志性业绩的,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2020年杭州市农业高评委评审通过高级职称34人,通过率91.9%。其中新型职业农民 14人,比例逾四成。建立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认定制度,探索“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等方法,鼓励各地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农创客大赛”“乡村产业技能大师认定”等活动,2019年我市举办首届海内外农创客大赛,14个国家(地区)396个农创项目参赛,数字农业、乡村产业、生态环保等三农人才齐聚余杭,30强项目中已有9个项目落户,并建立余杭区农创中心。2020年在建德举办以“数字农创 遇建未来”为主题的第二届杭州农创客大赛决赛,来自国内外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160个项目参赛,推动“越秀”草莓等12个科研项目技术成果转化,进一步畅通人才、科技、资金、乡贤等下乡通道。2020年新认定“乡村产业技能大师”60名、“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20家。联合团市委成立农创客联盟,引导区县成立各类创新创业交流平台。建德市打造“杨村桥镇首届复兴‘吃在杨村桥’地域餐饮文化品牌暨中式烹饪技能大赛”等。临安区成立首个新农人联合会,组织“云彩土鸡”葛雯等新农人,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机制。一是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和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认定制度。打破学历职称界限,将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和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职业技能分类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人才专项能力认定和乡土技能人才认定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健全完善符合高素质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拓宽生产型、经营型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通道。推动农技队伍岗位特设,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探索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模式。三是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方式。健全“以赛代评”、效益、贡献为评价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着力解决技能等级评价标准单一问题,贯通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围绕先进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组织推荐乡村创业青年参加省级创业创新比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和创新创业能力,开展第三届“杭州市农创客大赛”。继续开展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和大师工作室认定,新认定40名左右大师和20个大师工作室。开展乡村产业大师工作室“回头看”,切实发挥大师工作“传帮带”作用。

三、关于“健全高层次乡村人才认定机制”的建议。提案提出的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修订中相应增加和扩容涉及乡村人才的相关目录类别,我们充分理解并予以重视,2015年,我市出台了“人才新政27条”,明确按A、B、C、D、E五类进行人才分类。市委人才办在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制订了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在人才认定目录中列入了专门针对农业人才的认定条件,即“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仅指农村实用人才)”。由于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不可能列举出所有的认定条件,我们建立了人才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成立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同时,制定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偏才专才认定实施细则》,对根据现行目录难以界定,但杭州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偏才专才,经专家评议、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认定后,可认定为相应类别的人才。下一步,我们十分赞同将吸纳意见并抓紧落实,目前,已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并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修订工作要求形成初步意见,修订经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的原有E类目录1条,同时,新增D类目录1条、E类目录1条,现已提交市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审议。

四、关于“实施有序的城乡人才交流机制”的建议。提案提出的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我们觉得建议非常精准,也在积极开展农业人才选拔交流。推荐1名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入选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名农业领域人员入选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127名来自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入选市“131”人才计划进行重点培养;新设农业行业博士后工作站2家,引进农业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3名,为农业领域选聘专家14名,积极引导大学、科研院所和国外专家资源向基层一线柔性流动。2020年,累计开展专家助力乡村活动571次。大力实施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通过灵活机制,2020年,为农业领域选聘“钱江特聘专家”14名,积极引导大学、科研院所和国外专家资源向基层一线柔性流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市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为乡村人才搭建干事创业舞台。一是支持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离岗到农业产业经营主体从事科技服务或创办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支持举办“人才山乡荟”等乡村振兴人才活动,构建乡村振兴人才集聚载体。三是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产业科技服务队作用,市县乡三级联动、多部门合作,深入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月活动,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助力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促进农业生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

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和我局工作的关心。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

编辑:
信息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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