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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

近日,农业农村部确定236个县(市、区、旗、团、场)、12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桐庐,名列其中!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2020年底,我县登记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9家(含联合社1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17家,市级示范社54家,县级规范化合作社99家,涉及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中药材、粮油、苗木花卉、农机服务等十多个领域。

根据《桐庐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我县将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强化工作机制建设与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乡村振兴、引导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力争到2022年底,所有的农民合作社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到2023年,重点完成1-3家以适度规模家庭农场为主体组建的合作社培育,10-15家规模生产成员数20个以上、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运行质量较好的典型示范社培育,重点培育1家龙头型农民合作社,2家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骨干型农民合作社。


信息来源: 各地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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