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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杭州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杭政办函〔2019〕86号)和《杭州市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农畜〔2018〕39号 杭财农会〔2018〕9号)的精神,市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项目建设合同和验收评价标准对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项目名称: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专家意见:符合创建要求,拟同意通过验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18日起到2021年9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四、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受理电话85256931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受理电话85259433

通信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E座1021室

邮政编码:310026    传真:85259488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7日

 

编辑:
信息来源:畜牧兽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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