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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首日,联合执法检查为西湖龙井茶保驾护航!

3月16日,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西湖龙井茶的龙井43品种正式开采时间为3月18日。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开采首日,市纪委市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风景名胜区、西湖区开展了西湖龙井茶保护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杭州狮峰茶叶有限公司、杭州西湖龙井茶叶有限公司、杭州龙坞茶镇茶叶有限公司、杭州顶峰茶业有限公司等四家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茶企,以及西湖区西湖街道龙井村和翁家山村、转塘街道西湖茶场村的4家农户。检查围绕茶农、茶企、茶叶收购点等生产销售环节展开,重点检查茶农、茶企是否存在包装销售西湖龙井茶未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未按规定划转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数据以及转让、赠与、借用专用标识等违法行为。在当天的检查中未发现茶农茶企存在违法行为,茶农茶企都能合法规范使用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

检查组还与西湖区、风景名胜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了交流,讨论如何进一步改进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的管理工作;同时要求西湖区、风景名胜区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并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强大执法合力,保护好西湖龙井茶这张杭州的“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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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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