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拟认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B级和C级主体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3-2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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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了表决评审,现将拟认定的绩效评价结果为B级和C级的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反馈要求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局质量与安全监管处,电话:0571-85256977,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
附件:
1、杭州市2021年拟认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B级主体名单
2、杭州市2021年拟认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C级主体名单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质量与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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