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6-20 14:58
- 浏览次数: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附件: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 事项 | 承办处室 (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杭州市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监测办法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 | 1.专家论证(2022年11月); 2.合法性审查(2022年12月); 3.集体讨论决定(2022年12月)。 |
信息来源: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