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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拱墅42号建议的复函

刘政奇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流浪猫管理的建议》(拱墅42号)收悉。经商市城管局,现复函如下:

我市一直以来重视犬、猫等伴侣动物的管理工作,早在2011年,根据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的批示精神,原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主持召开了由各城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关于加强流浪猫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对流浪猫管理有关工作进行研究。2013年,根据原杭州市副市长袁野要求,市城管局组织召集原市农业局、原市卫生局、原市法制办和西湖区政府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对流浪猫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根据协调会议精神,我局负责实施流浪猫绝育工作。自2014年来,全市共投入流浪猫绝育资金180余万元,参与流浪猫绝育定点动物医院10余家,绝育流浪猫5041只,免疫流浪猫狂犬病疫苗5041头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城区流浪动物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是一个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集中体现。近年来,随着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不断趋严,在市级层面按照原来的政府采购方法落实绝育医院和项目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鉴于当前工作情况,我局建议城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接流浪猫管理工作职能并统筹人、财、物等资源,动员社区、物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流浪猫管理,真正实现流浪猫与居民和谐相处。

具体的操作管理模式为:TNR (Trap,捕捉;Neuter,绝育;Release,放归)。一是以小区为单位,捕捉流浪猫狗;二是指定附近宠物诊疗机构执行绝育手术;三是手术后进行剪耳标记,并放归本小区;四是小区内设立固定投喂点及流浪猫小屋;五是由小区物业将小区内流浪猫狗数量、捕捉数量、绝育数量、相关费用明细等进行公示;六是由区、县(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有条件的小区物业出资进行配套。TNR计划目前已在多个国家和城市实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杭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杭州城乡发展。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选举办公室、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处

联系人:吾冠西,联系电话:8525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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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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