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护生态 赔偿资金来买单
- 发布日期:2023-06-21 16:18
今年是京杭大运河干流浙江段实施全年禁渔的第二年,同时也是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九周年。为大力宣传运河禁渔制度,营造全民保护生态资源的社会氛围,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中心、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拱宸桥街道等单位在拱宸桥边开展了一场特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20万尾经过防疫检测、存活率高的本地白鲢、花鲢等鱼苗。该笔鱼苗的费用全部来源于去年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查获的一起非法电鱼案件的两名当事人,属于违法者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对使用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生态损害的替代修复,用“看得见”的赔偿款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对保护运河流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禁渔行动的协作联动,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活动现场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还向社会群众发放了禁渔、生态保护等普法宣传资料,解答有关禁渔、增殖放流相关问题,推动禁渔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