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富阳24号建议的复函

陆炜强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制度保障,持续提升“非粮化”整治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富阳24号)已收悉,经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2020年中央部署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行动以来,全市上下围绕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按照“坚决遏制存量、妥善处理增量、严格制止抛荒”的原则,较好完成了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农田姓农、良田种粮,牢牢守护住我国粮食安全。您的提案聚焦持续提升“非粮化”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客观分析了流转困难、清理成本高、基础设施薄弱等痛点和难点问题,提出的规划弹性空间、加大保护激励、强化质量建设和加强种粮扶持等建议也十分中肯合理。对做好粮功区整治优化“后半篇文章”,确保良田回归“粮田”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我市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政策扶持,提升整治优化成效

1.坚决抓准做实。全面开展粮功区摸底调查工作,充分掌握全市粮功区内种植现状、设施配套等情况,因地制宜研究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和统筹利用,做到底数清、方案明、施策准。2022年底全市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面积35.57万亩,完成率达100%。

2.提升政策力度。制定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52号),2020-2022年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3.5亿元支持全市“米袋子”工程建设,用于规模种粮(旱粮)补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商品有机肥推广等方面,2023年市本级财政相关预算同比增长6.5%;2020-2022年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2.2亿元用于支持全市山塘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维护、提升改造农业灌溉泵站机埠堰坝水闸等。同时,坚持“谁种粮谁受益”“谁保护谁受益”原则,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补偿制度,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个亿资金对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以奖代补,资金可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提升种粮主体保护粮功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区、县(市)出台《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方案》,“一镇一策”“一村一策”完善土地、财政、基础设施等配套政策,明确粮功区整治优化清理腾退补偿和土地流转等农业专项补助,提高种粮补贴的精准性和力度。

3.强化部门联动。紧密围绕省、市考核目标,区、镇、村三级联动,专班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整治任务分解到村、具体地块落实到人。农业农村与规资、财政和纪委等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开展“三区三线”划定、财政补贴制度制定和信访纠纷处理等工作,确保整治与耕地功能恢复政策统一、各方合理利益诉求统一、落实政策和社会效益统一,防止政策简单化、一刀切。

(二)夯实基础,促进种粮提效增收

1.完善基础设施。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农集中连片整治等,加快推进实施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提升改造项目和市级农地提标改造项目,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宜机化改造,提升整治后粮食生产功能区产出能力。开展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行动,扩大绿肥种植、推行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实现用地养地良性循环,提升复耕复种产出能力,提高农户经济效益,为保障粮食生产夯实基础。

2.加强服务配套。2022年3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2〕14号),要求各区、县(市)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非粮化”整治提升、“百千万”永农集中连片区域后续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需要,预留一定比例的设施农用地点位,为整治后农田高效利用提供用地保障。

3.推进科技赋能。基于“浙农田”场景,开发杭州农田管理特色应用,打造服务于农田建设、产业发展、技术推广的动态、开放数据平台,提升农田建设、生产、服务、管护全流程效率。开展农业“双强行动”,探索引导发展经济作物与粮食轮作、稻渔共生等多样高效的农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促进种粮农户节本增效。

(三)实效导向,强化考核示范引领

1.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风向标”。会同市规资局开展“田长制”建设,建立“一档一卡一区”管理制度,将优化整治好的粮功区保护任务逐级落实到责任网格、责任地块和责任人。以耕地保护责任制、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为抓手,对标对表,强化对粮功区整治优化关键指标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资格和保护激励补偿直接挂钩,督促各地高水平完成任务并取得实效。

2.抓实管护,开展督查“回头看”。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计划和要求,实行“周报送、旬调度、月通报”进度督促制度,成立市级核查组随机实地抽查整治优化成果。着力开展粮功区整治优化“回头看”工作,加强对已恢复粮功区种植利用监管,实行清单化、销号制管理,坚决遏制粮功区“非粮化”现象新增和反弹,确保粮功区种足种好粮食。

3.典型引领,树立推广“示范点”。探索、挖掘、推广延长粮食产业链、三产融合的创新模式和成功经验,在全省首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总结推广钱塘区美丽田园建设促抛荒整治、桐庐县融合发展提升种植效益等典型经验及做法,促成“树立典型、传播经验、师范带动、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优秀典型带动推进产业融合、转型升级、高产高效。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要求,积极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规划引领、加大投入、多措并举,稳步提高耕地质量和配套设施服务完备程度,牢牢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规划引领,高质量推进建设

各地各级政府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水利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对粮功区整治优化和永农未建高标田区块的种植利用现状、灌溉水源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情况和配套设施需求等进行实地调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和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将粮食生产功能区扩面和改造提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功能恢复、永久基本农田“万亩方、千亩方”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着力破解耕地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薄弱、配套设施不够、灌排能力不足、田间杆线无序等问题。以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等质量提升和产能增强为核心,整乡镇推进农地改造提升,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划布局设施农业用地和粮食生产服务中心、检测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育秧、烘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能力。

(二)加大投入,高标准保护激励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促进全市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66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21号)等政策文件,统筹做好各类政策和资金之间的衔接,加大宣传、指导和落实工作,通过对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两区合一”“三区合一”建设,优化分配因素,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和种粮补助力度,引导激励农户种粮,切实提高种粮农户的实际获得感。根据粮功区种植结构和扩面要求,进一步完善后续管理方案和扶持政策,落实高标田(粮功区)改造提升补贴、高标田管护经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等资金保障。鼓励土地流转,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提升粮功区产出能力和效益,扩大经营主体规模,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激发种粮积极性。完善农机具补贴政策,以“良种+良法+良机”助力农业优质高效,为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三)多措并举,高水平管护利用

推进数字化农田设施和管理系统建设,依托“浙农田”数字应用管理平台和农田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杭农田”应用场景,实现一键查询、一图监管,抓好粮功区管护利用。着力打造“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的高质量高标准农田样板区,以农田建设推进经营制度创新和变革,促进土地流转,推进三产融合,提升土地综合产能,积极推广临安於潜数字农田、余杭永安稻香小镇、桐庐梅蓉美丽田园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具有杭州特色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模式,预计到2023年底累计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个,省级绿色农田7个。加强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与中国水稻所合作开展“非粮化”苗木清退农田地力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通过开展土壤深翻和施用土壤固碳增汇功能的改良剂快速构建耕作层、水旱轮作和施用有机肥以快速提升土壤肥力技术,研究复耕培肥提质关键技术,以快速恢复“非粮化”农田水稻优质高产种植的耕地属性。加强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之间的沟通合作,持续探索和推广农作制度创新模式,确保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广轮作、套种、种养结合等模式,切实保障粮食与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机具补贴政策,以“良种+良法+良机”助力农业优质高效,加强社会化服务,节约劳动力成本,增加粮食产能,提升种粮效益。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85259467。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9日
















编辑:
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