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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萧山46号建议的复函

章卫萍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因入学户口迁出造成失去享受集体权益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萧山4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大中专毕业生“因入学户口迁出失去享受集体权益”问题直接关系到一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涉及面比较广,是近年来我市乃至全省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社会问题。大中专毕业生因入学户口迁出失去享受集体权益进而要求“非转农”问题是改革开放及城乡利益格局调整过程中的阶段性现象,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国家招生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中政策衔接不够而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出生在农村,生活的根基在农村,要求恢复村民待遇,具有现实的合理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包括因入学户口迁出人员权益,在保障农民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和土地承包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在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方面。自1998年以来,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2016年,已有99%以上的村集体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改革政策制定中,注重保障因入学户口迁出人员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如《关于撤村建居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办〔1999〕8号)明确要折股量化时对在校大中专学生、入伍战士以及劳教等人员的股权,可作相应考虑。《关于全省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委办〔2005〕39号),也明确: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到户籍已不在本村的现役义务兵、士官及复员回村军官,在读大中专学生等的利益。《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1号),明确股权坚持“权跟人(户)走”,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

2.在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方面。我市自2015—2018年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承包农户77.85万户,确认承包地块267.3万块、面积181.21万亩。完善承包合同并建立登记簿75.97万份,合同签订率达到97.00%。2019年,又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回头看”,落实解决31125户承包证未发证到户问题,涉及面积为5.66万亩,承包权证发放率达到98.57%。在推动土地确权颁证中,对承包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明确承包户家庭成员按二轮承包时的实有成员登记,已故、外迁人员在登记簿中注明,新增人员予以记载,并在登记簿中予以注明;对承包户全家迁入城镇的,明确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确权登记;对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承包地尚未收回的,明确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予以确权登记。

3.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201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支持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为贯彻省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121号),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1日后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下称“三类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领创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10万元。

4.支持股份制改革完善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后的矛盾问题凸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指导各地因势利导、逐步完善。如原江干区自2008—2010年开展股份制改革完善工作,对量化股份的享受对象范围扩大为包括土地征收安置人员、大学毕业农转非人员、自行农转非人员、农嫁女等十余种对象,有力保障了因入学户口迁出人员的股权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继续关心关爱因入学户口迁出的大中专毕业生,指导督促各地将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白华伟,办公电话:85256951。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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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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