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98/2023-0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农〔2023〕51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9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 统一编号: | ZJAC65-2023-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1-04 14:56
-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杭法联办﹝2022﹞13号)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9日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