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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杭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紧抓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普法实效,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2023年,我局建设市域“三大水系”禁渔执法联合体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选为2022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全市2卷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卷;3卷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案卷;1卷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被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优秀案卷。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稳步推进涉农立法。高质量完成《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立法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把调查研究贯穿立法全过程,针对重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组织座谈讨论,充分听取和吸收基层干部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实情。坚持绩效引领,以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为出发点,规范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

2.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在全方位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材料和评估报告。

3.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严抓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经梳理,列入我局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类,重大行政决策6类,行政合同5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7类,其他行政涉法事项3类。严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11件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严抓合同合法性审查。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查74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反馈单,反馈修改意见206条。严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共召开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4次,对8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二)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促进营商环境制度供给。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规章专项清理工作。

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全年共对11份文件进行增量审查,经审查修改调整5份,共进行存量审查21份,均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自查自评工作及第三方评估工作。

3.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有13个许可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制,35个许可事项实现即办。所有许可事项网上申请率、网上办事率、掌上办事率、零跑次实现率、材料电子化率均达到100%,承诺时限压缩比达86%,即办率达100%。2023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1367件,其中市本级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为2210件。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聚焦执法主责主业。2023年,全市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2568件,其中普通程序2384件,简易程序184件,结案2519件,移送公安案件39件。市本级共办理案件117件,其中普通程序70件,简易程序47件,结案111件。

2.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区县农业行政执法队积极参加省、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执法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执法装备配套齐全。在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创新开展市带县、县带乡的执法“四联”活动,指导帮带各地农业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和执法办案数质量双提升。

3.加强春耕备耕执法保障。组织开展全市“绿剑”护农保春耕“1311”专项执法行动。春耕备耕期间,共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873家次,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检180批次,查办各类案件251件,严厉打击了涉农违法行为。

4.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三大水系”禁渔期执法、亚运会无疫区监管执法、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执法等六大专项行动。开展护航亚运执法行动,切实保障亚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4733次,检查各类主体3015个,开展农产品抽检1056批次,靶向监督抽查61批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1件。

5.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2441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通过推荐、抽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0卷,行政许可优秀案卷5卷。推选上报的3卷行政处罚案卷、1卷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落实执法专项督查,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畜牧业开展专项督查。

(四)纵深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高标准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任务明确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认领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和全局农业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全局重点工作相结合,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2.高质量展现普法成果。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部署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对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总结成效。我局在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评议汇报会上作交流发言,展示“八五”普法工作成效。

3.高成效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各类活动,开展社会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的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在宪法宣传周之际,开展“宪法宣传进乡村”主题活动。抓好执法与普法融合,不断增强农业执法宣传实效,让每一次执法都成为一次普法,让群众在以案释法过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高规格打造普法队伍。重视农业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在全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共计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47户,均颁发授予标示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查人员力量不足,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2.特色亮点工作不够多。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更多的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创新意识不强,探索力度不深。

3.普法宣传氛围不够浓。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法治宣传的措施、方法较为单一。宣传工作的深度和氛围不够浓,普法活力不强,深入群众程度有限。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强化履职担当,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落实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工作推进。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问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分解法治建设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3.强化统筹部署,切实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4.强化示范带动,积极表率以身作则。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强化法治建设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组织新任命工作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强化农业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研究项目编制要求,推进地方涉农立法,持续优化具有杭州特色的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加快推进《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修订调研。做好《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

2.持续抓好依法履职能力。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借鉴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着力加强行政争议预防、有效调处和实质性化解。

3.持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抓好“五大安全”执法保障,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种子安全、耕地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在不同阶段、不同区域分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重难点问题破解,破解网络平台农资销售执法监管、动物诊疗投诉举报等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

4.持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2次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等专项普法活动。不断创新传统媒体普法宣传方式,拓宽新媒体普法宣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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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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