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临安22号建议的复函
- 发布日期:2024-05-1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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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坚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建议》(临安22号)收悉,经商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现复函如下:
近年来,我市创新开展“共享村居”建设,推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2023年,全市新增盘活闲置农房4278幢,面积1356亩,帮助村集体和农户增加财产性收入2.9亿元。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出台《杭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意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该做法写入《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为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
二是开展先行试点。制定《“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在余杭区、钱塘区、富阳区、桐庐县和建德市开展“共享村居”建设试点,各地在机制建设、要素保障、路径探索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钱塘区打造“共享村居·钱塘巢”农房租赁平台,创新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租赁机制,获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梳理典型做法。我市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起步早、发展快,特别是临安区在盘活闲置农房、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家乐、民宿)产业发展中,探索形成了许多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做法。在各地现有实践基础上,全市梳理总结了整治利用、激活权能、集体经营、市场运作等四个盘活路径,以及功能配套、文创工坊、民宿集聚、研学培训、乡村旅游、康养度假等六大盘活类型,编印典型案例44个,为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供闲置农房盘活样板。
四是加强政策扶持。根据《关于优化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促进全市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统筹市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项目建设,根据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数量、面积和效益等情况,筛选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对区、县(市)按其财政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补。市财政累计投入1300万元用于补助相关区、县(市)盘活农房等资源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其中补助临安区900万元。
五是合力联动推进。市建委联动市共富办、市供销社等单位,合力构建“田头农产品直达城市餐桌、现代化工业产品直通农户家中”的共富链路,积极盘活闲置农房,将部分闲置农房因地制宜打造为共富风貌驿,助力农民增收。市住房保障局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出台《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支持现有权属清晰且可收储利用的闲置农房、安置房等存量房源由住房租赁企业进行统一收储、集中运营并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2023年底,全市通过住房租赁企业收储村民富余农房、安置房转化筹集项目9个、房源1.34万套(间),典型案例有:拱墅区瓜山未来社区、临平区胡桥社区。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全市将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推动“共享村居”建设,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一是加强宣传推介。加大对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的宣传,依托区县(市)协作、“联乡结村”、“三百帮促”等载体,通过线上招商、下乡看房团、民宿体验营、乡村摄影比赛、招商会等途径,开展资源项目对接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强化数字赋能,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广闲置农房盘活数字化场景应用,使闲置农房资源有效对接市场。与财政、住保、建委、规资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协调、整合资源,优化用地空间布局,调动有关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营模式。
三是推进“共享村居”。贯彻《杭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共享村居”建设,充分挖掘当地资源特色和文化传统,创建一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样板,总结试点成效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盘活农村闲置农房10000宗以上,助力乡村实现全面振兴。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徐云峰,联系电话:85256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