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及廉政警示教育
- 发布日期:2024-05-16 16:53
5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及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全面锻造勤廉并重、实干笃行的党员干部队伍。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民出席,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余岱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群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余岱通报了近期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并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孜孜不倦”的笃学之势,学习纪律明初心,自觉做纪律规矩的守护者。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在学习纪律规矩中找回自身初心、明确纪律红线。二是以“知行合一”的信守之势,遵守纪律抓落实,自觉做纪律规矩的践行者。要时刻用身边生动的例子警示自己,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以如履薄冰的自觉严守纪律规矩。三是以“两袖清风”的垂范之势,敬畏纪律强作风,自觉做纪律规矩的示范者。要坚持以纪律规矩为准绳,加强自我约束,经常反躬自省,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以优良的作风做好率先垂范。 陈群围绕《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新增或修改的条文、重点条文等内容,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要求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守纪律底线。 会上,与会人员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信息来源: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