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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临安23号建议的复函

王晓欣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临安23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秸秆是我国农村居民的主要生活燃料、牲畜饲料和有机肥料,部分作为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计划建立省级收储中心11个、区域性收储中心30个,培育综合利用主体6个、综合利用试点县1个,以期实现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30%。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均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和秸秆综合利用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班共同负责研究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统筹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调度各地工作情况并开展指导;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总结宣传和推广,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二)制定行动方案。提出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水平、提高秸秆高效离田标准、拓宽秸秆制品利用渠道、强化秸秆利用社会化服务能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发展规模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等工作任务,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体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针对秸秆还田可能会加重病虫害的问题,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科学防控,融合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

(三)督促区县落实。一是组织体系全覆盖,各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全部参照市级方案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机制。二是政策保障全覆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全部建立以秸秆离田利用为主要目标的扶持政策,通过提升收储能力、培育利用主体等举措,落实省、市目标任务。三是收储运机制全覆盖,各地参照市级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压紧压实责任。按省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市对区、县(市)乡村振兴考核。适时召开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组织全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重点乡镇(街道)和综合利用主体的有关人员,现场考察农作物秸秆还田、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主体培育,交流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经验,分解落实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跟踪指导。指导各地加快建立覆盖全市涉农乡镇(街道)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涉农乡镇(街道)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通过宣传培训,强化种植大户的主体意识,配合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细化工作举措,指导镇、村调查掌握农作物种植情况,有针对性地为种植户特别是散户做好秸秆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秸秆集中产生的农时季节,集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巡查指导工作。

(三)争取省级支持。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省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和旨在开展技术试验示范的农业技术推广团队项目。及时分解落实省定考核评价体系,汇报全市工作进展,争取各有关区、县(市)在全省考评中取得佳绩。

(四)开展模式创新。发挥科技优势,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支持秸秆“五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列入各级农业科技项目,加大“秸秆+”高值利用的研发力度,探索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转化增值、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利用、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栽培基质等秸秆基料化利用,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实现秸秆高效利用。

(五)注重宣传培训。举办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抓住重点生产环节、关键农时季节,利用宣传车、宣传栏、村口电子屏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借助微信公众号、地方电视台、视频号等媒介,及时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态,通过农民培训、科技下乡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激发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陈建强,联系电话:8525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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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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