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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体”助力“大共富”杭州做法入选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钱塘区新湾街道宏波村的粮食功能区内麦田青青,展现冬的生机。杭州宏波粮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柏军刚给自家和周边农户的小麦施完肥,一边等着过年,一边期待十里春风吹响新一年春耕备耕的号角。

杭州宏波粮油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主要为合作社社员及周边农户提供供种、育秧、机耕、机插、植保、机收烘干、大米加工销售、农资配送等服务,现有6个粮食生产基地,基地面积共5142亩,每年经营收入达3000余万元。

“对于我们这种种粮大户,政府有很多补贴,有育秧补贴,还有设施用房的优惠。”在王柏军看来,政府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给了他发展合作社的强大底气,他计划进一步扩大合作社规模,迭代升级农业设备,更好提升服务水平。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六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涵盖产业支撑、稳粮扩油、生产经营能力、运营规范化、联合合作、主体培育及指导服务等方面。其中,杭州市《走好“主体+”融合路 唱响“共富”协奏曲》经验做法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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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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