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MB15307322/2026-10105674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6-05-20 |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 主题分类: | 畜牧业 |
| 有效性: | 关联类型: |
|
《杭州市实施〈浙江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6-05-27 16:58
-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病死畜禽规范处置是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环节。我市现有3家无害化处理场所,年处理能力超7万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跨区域收集、处理机制,但仍需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能力、闭环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健全全市无害化处理体系,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与生态环境安全,夯实我市畜牧业安全根基、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了《杭州市实施〈浙江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动物疫病防控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分阶段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到2027年,处理场所布局更趋合理、运行质效明显提升、政策保障全面覆盖,体系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30年,完成设施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形成布局科学、设施先进、监管严密、运行高效的新格局,实现与养殖、屠宰产业协同共进。
(二)核心举措。聚焦提质增效,实施七大重点举措。一是优化空间布局,落实省域总量管控,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区域统筹能力;二是严格准入管理,严守防疫、环保、安全底线,规范审批建设;三是加快技术升级,推广先进工艺与智能装备,降低生物安全风险;四是强化数字监管,构建全链条追溯体系,实现全程可控可溯;五是完善政策支撑,健全补助机制,保障跨区域处理顺畅;六是强化风险防控,健全评估与应急体系,提升处置能力;七是深化执法监管,部门联动严查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
(三)保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要素保障与社会共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加大政策支持,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强化设施升级与技术创新激励;三是深化宣传引导,普及政策法规与防疫知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适用范围
《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适用。
五、施行时间
《工作方案》自2026年6月2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夏苗
联系方式:0571-8525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