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98/2023-0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农〔2023〕52号 | 公开日期: | 2023-12-29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 统一编号: | ZJAC65-2023-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1-0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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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杭农政〔2016〕134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9日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通知.pdf